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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分7个学龄段制定学生“十个好习惯”

  本报讯(记者 孙军)近日,青岛市教育局分7个学龄段制定公布全市中小学(幼儿园)学生“十个好习惯”建议,倡导全市120万名中小学生、幼儿园孩子,在学习生活…

  本报讯(记者 孙军)近日,青岛市教育局分7个学龄段制定公布全市中小学(幼儿园)学生“十个好习惯”建议,倡导全市120万名中小学生、幼儿园孩子,在学习生活中把“十个好习惯”贯穿始终。

  “好习惯”以基于课堂、贴近生活的内容和通俗易懂、简洁明快的形式对《中小学生守则》进行了细化,从学生文明行为习惯、良好学习习惯、健康生活习惯等方面提出具体而详细的建议,引导青少年树立远大志向,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形成好思想、好品行、好习惯,有效推动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校园的落细落小落实。

  “好习惯”注重凸显学生的主体地位,从学段衔接和行为习惯养成的连续性出发,共制定与幼儿园、小学一至二年级、小学三至四年级、小学五至六年级、初中、普通高中和中职等7个学龄段对应的“十个好习惯”,旨在形成螺旋上升、梯度发展的中小幼学生行为习惯养成的青岛体系;“好习惯”语言文字表述生动流畅、富有感染力,内容贴近学生、贴近生活和贴近实际,通俗易懂、简洁明快、易于传播,具有较强的借鉴意义和推广价值。

  《中国教育报》2020年12月22日第3版

  作者:记者 孙军https://www.sohu.com/a/439703150_243614?scm=1002.590044.0.10375-1024&spm=smpc.ch25-zxx.fd-news.22.1608623524231RVO2i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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