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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通报五起民生领域突出问题的典型案例

据福建日报报道 (记者 林蔚)今年初以来,省纪检监察机关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在全省部署开展民生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查处了一批侵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监督执纪问责…

据福建日报报道 (记者 林蔚)今年初以来,省纪检监察机关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在全省部署开展民生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查处了一批侵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监督执纪问责力度持续加大。28日,省纪委监委特通报如下五起典型案例。

  1.龙岩武平县岩前镇原党政办副主任谢禄生挪用镇敬老院低保金问题。2013年至2017年12月,谢禄生在负责发放岩前镇敬老院资金期间,利用职便多次挪用政府下拨的敬老院低保户低保金累计4.12万元,用于个人炒股等活动。2018年4月,谢禄生受到党内严重警告、行政降级处分。违纪款项及炒股所得已如数追缴。

  2.福州市长乐区鹤上镇仙街村原党委书记陈栩等人套取村集体资金等问题。2015年至2017年期间,陈栩伙同该村村委会主任、经济合作社主任陈广成和村报账员陈居光,采取虚列劳务费、拆迁费、冒领集体土地征地补偿款等方式,套取村集体资金共计10.4万元,主要用于接待费等账外开支,以及从中报销本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其中陈栩违规报销2万元,陈广成违规报销1万元,陈居光违规报销0.6万元。2018年7月,陈栩、陈广成、陈居光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被套取的村集体资金如数追缴。

  3.宁德市蕉城区八都镇劳动和社会保障中心职工林宜章等人骗取征收海域补偿款问题。2014年4月,林宜章在挂职八都镇云淡村党支部第一书记期间,伙同云淡村村委会主任林书辉(另案处理)、村出纳游祥凑、村委委员郑仙洪等人,利用协助政府管理、发放征收海域补偿款的便利,采取虚报青苗补偿款的方式,分2次骗取征收海域补偿款合计88.25万元予以私分,其中林宜章分得30万元、游祥凑分得7万元、郑仙洪分得2万元。2018年3月,林宜章、游祥凑、郑仙洪分别受到开除党籍处分,移送司法机关处理。涉案款项如数追缴。

  4.三明永安市小陶镇西学村原党支部书记朱木生等人私分拆旧补偿款等问题。2011年2月,朱木生在担任小陶镇西学村党支部书记期间,通过伪造西学村土地整治项目收款收据等手段,与时任西学村党支部委员朱承度私分拆旧补偿款共计2.694万元,每人分得1.347万元。此外,朱木生还涉嫌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18年5月,朱木生受到开除党籍处分,朱承度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款项如数追缴。

  5.南平浦城县高坊水库管理处原主任卓军对非法采砂监管失职失责问题。2011年至2015年,卓军在担任浦城县水利局水政监察大队副大队长并主持工作期间,未认真履行河道采砂的监督管理职责,对长期超越采砂许可证范围的非法采砂行为放任不管,致使矿产资源遭受严重破坏。经鉴定,矿产资源破坏价值达296.62万元。2018年5月,卓军被取消县高坊水库管理处主任试用资格;7月,受到党内严重警告、降低岗位等级处分。

来源:东南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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