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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对中小企业实施梯度培养 全程“跟踪”企业成长

新华网福州9月18日电(张婷婷)福建省通过“个转企”“小升规”“规改股”“股上市”,在中小企业的各个成长环节给予支持,实现梯度培养“跟踪”企业成长,促进全省中小…

新华网福州9月18日电(张婷婷)福建省通过“个转企”“小升规”“规改股”“股上市”,在中小企业的各个成长环节给予支持,实现梯度培养“跟踪”企业成长,促进全省中小企业实现高质量发展,持续为经济发展注入新活力。

  17日,福建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召开新闻通气会,就福建省人民政府近日发布《关于进一步支持全省中小企业发展十条措施的通知》进行解读。据介绍,“十条措施”主要从财政支持、加强融资、实施梯度培养等方面给予中小企业支持。

  此次出台的政策关注到中小企业的各个成长环节,实施梯度培养的方式,引导个体工商户转为企业,对“个转企”的小微企业给予不低于5年的过渡期,对过渡期内账证不健全的转型企业征税可以实行核定征收。“个转企”过程中,对符合条件办理的土地、房屋权属划转事项,免征契税和交易手续费。此外,推动“小升规”,鼓励市、县(区)对新增规上工业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至2019年4月30日止,对新增规上工业企业,落实停止征收江海堤防工程维护管理费政策。

  同时,推动“规改股”,鼓励市、县(区)出台具体奖励措施,支持规上企业进行股份制改造。对在“新三板”和海峡股权交易中心挂牌交易的小微企业给予一次性不超过30万元的补助;鼓励各市、县(区)出台、落实支持企业上市的奖励措施,进一步推动“股上市”。

  在实施梯度培养方面,福建省正组织开展“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入库工作,力争到2020年入库培育企业2万家,新认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500家以上;对经认定成为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统筹省、市资金给予不低于10万元的奖励。

来源: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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