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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明确了!事关中小学生睡眠!

日前,教育部发布“睡眠令”,要求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中小学生睡眠管理与指导工作,保证中小学生享有充足睡眠时间,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省教育厅为贯彻落实教育…

日前,教育部发布“睡眠令”,要求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中小学生睡眠管理与指导工作,保证中小学生享有充足睡眠时间,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省教育厅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加强中小学生睡眠管理的工作要求,提出了具体的实施意见。

一要深化思想认识。要坚持以学生发展为根本,充分提高对睡眠健康重要性的认识,从遵循学生身心发展规律和促进学生身心健康成长的角度出发,落实好学生睡眠的管理与指导工作。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要求,将睡眠管理工作贯穿于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工作中,特别要防止学业过重挤占学生睡眠时间。

二要细化管理措施。要科学制定睡眠管理实施方案,细化管理措施,严格执行教育部“三个时间”和“三个中断”的管理要求,作业、校外培训、游戏都要为学生睡眠“让路”。

“三个时间”即:

一是保障必要睡眠时间,保证小学生每天睡眠时间应达到10小时,初中生应达到9小时,高中生应达到8小时;

二是科学安排学校作息时间,小学上午上课时间一般不早于8:20,中学一般不早于8:00,学校不得要求学生提前到校参加统一的教育教学活动;

三是合理确定晚上就寝时间,小学生就寝时间一般不晚于21:20、初中生一般不晚于22:00、高中生一般不晚于23:00。

“三个中断”即:

一是作业“中断”。小学生在校内基本完成书面作业、中学生在校内完成大部分书面作业,个别学生经努力到就寝时间仍未完成作业的,家长应督促按时就寝不熬夜,确保充足睡眠。教师要对此进行针对性分析,加强辅导,如有必要可调整作业内容和作业量。

二是校外培训时间“中断”。校外线下培训结束时间不得晚于20:30,线上直播类培训结束时间不得晚于21:00,不得以课前预习、课后巩固、作业练习、微信群打卡等任何形式布置作业。

三是游戏“中断”。各地教育部门按照管理权限,会同相关部门采用技术手段加强监管,确保每日22:00到次日8:00不得为未成年人提供游戏服务。

三要强化宣传引导。要在课堂教学、教师培训、家校协同工作中加强科学睡眠宣传教育,引导教师、家长履行好教育职责,争取社会和有关部门的支持,形成家校社协同育人的合力,帮助学生养成良好睡眠生活习惯,提高学生睡眠质量。

四要加强监测督导。教育部门要加强健康监测,督导部门要加强督导检查,学校要完善教师考核评价,夯实责任、共同发力,守护中小学生健康成长。各地还要畅通反映意见问题渠道,确保学生睡眠管理工作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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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睡眠管理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设区市、省直管县(市)教育局,赣江新区社会发展局:

现将《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睡眠管理工作的通知》(教基厅函〔2021〕11号)转发给你们,并就做好贯彻落实工作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深化思想认识。睡眠对儿童青少年的健康成长有着极其重要的影响,中小学生正处在青少年时期,是身体成长的关键时期,长期睡眠不足可导致精力、抽象思维减弱,造成记忆力减退,甚至影响身高、智力,诱发各种疾病,严重影响正常的学习、生活和身心健康。各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中小学生睡眠管理与指导工作,充分提高对睡眠健康重要性的认识。各地各校要坚持以学生发展为根本,遵循学生身心发展规律,切实加强学生睡眠管理,促进学生身心健康成长。

二、细化管理措施。各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要严格执行教育部的要求,指导学校结合作业、手机、读物、体质等管理工作,科学制定睡眠管理实施方案。从保证学生充足睡眠需要出发,明确三个“时间”,即保障必要的睡眠时间、科学安排学校作息时间、合理确定晚上就寝时间;针对外在因素影响学生睡眠问题,采取针对性措施,做到三个“中断”,即作业完成时间、校外培训时间、游戏服务时间服从学生睡眠时间,按照小学、初中、高中分别不晚于21:20、22:00、23:00睡眠时间,实行“中断”。各校要让睡眠管理落到实处,保证中小学生享有充足睡眠时间。

三、强化宣传引导。各地各校要通过多种形式做好教育引导工作,在课堂教学、教师培训、家校协同工作中加强科学睡眠宣传教育,大力普及科学睡眠知识,引导家长要从孩子健康成长的角度出发,加强对孩子睡眠的督促管理,履行好教育职责,合理安排孩子作息时间,帮助学生养成良好睡眠生活习惯,切实提高学生的身体健康和睡眠质量。同时,以家校合作为突破口,争取社会和有关部门的支持,形成家校社协同育人的合力,促进全社会形成共同关注和改善中小学生睡眠状况的良好氛围。

四、加强监测督导。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将学生睡眠状况纳入学生体质健康监测和教育质量评价监测体系。督导部门要将学生睡眠管理工作作为规范办学行为督导检查和责任督学日常监管的重要内容,纳入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督导评价。学校要把学生睡眠的管理与监督纳入对教师专业素养和教学实绩的考核评价。各市、县(区)要设立监督电话和举报平台,畅通反映问题和意见渠道,切实落实各项工作要求,确保学生睡眠管理工作取得实效。

请各设区市教育局于2021年6月30日前将本地落实情况报省教育厅基础教育处。联系人:徐忠辉,联系电话:0791-86765128,邮箱:531088766@qq.com。

江西省教育厅办公室

2021年5月18日


本文来源于网络,不代表中国教育周刊立场,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chinaeduinfo.com.cn/2021/06/559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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